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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省饲料代理诈骗案深度调查:涉案金额超2000万,跨越十余年

2025-10-2310
一起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跨省饲料代理诈骗案近日被绵阳警方成功侦破,主犯雷某及其13名团伙成员被抓获 。这起持续十余年的诈骗案通过精心设计的"公司化"骗局,专门针对有经济实力但缺乏饲料行业经验的外省商户实施诈骗,导致数十个家庭陷入经济困境。其中,山西大同市干果批发商胡某被骗280余万元后心脏病发作,家庭经济支柱轰然倒塌 。警方通过深入调查发现,该团伙自2012年起流窜于云南、贵州、重庆、湖南、山西等十余省市作案,利用空壳公司伪装成饲料巨头子公司,通过签订"合法"合同、制造虚假销售场景等手段实施诈骗 。案件揭示了当前农业领域合同诈骗的新趋势——犯罪团伙正从"流窜作案"向"公司化、系统化运营"转变,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屏障逃避追责 。本文将详细解析该诈骗案的运作模式、受害特征及防范建议,为养殖户及相关从业者提供警示。

一、案件基本事实与侦破过程

2024年7月,雷某流窜至山西省大同市果蔬批发市场,物色到经营干果批发生意多年且拥有固定仓库的胡某。雷某以"四川蜀某饲料有限公司"负责人的身份,向胡某描绘了一幅诱人的商业蓝图:成为地区总经销商,公司提供全方位市场支持,承诺高额回报 。胡某在支付了280余万元货款后,发现所谓的"市场开发"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。巨额投资瞬间蒸发,胡某一气之下心脏病发作,整个家庭的经济与精神支柱轰然倒塌 。

2025年7月18日,胡某的女儿小兰在绝望之下,来到雷某公司注册地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经侦大队报警 。警方初步核查发现,合同条款规范,资金流向清晰,表面上近乎是一场常见的商业纠纷。然而,经侦大队长程维星敏锐地察觉到一丝异常——合同另一方"雷某"的名字和报案内容,与多地流传的"饲料代理诈骗"线索高度吻合,初步研判是一个长期预谋、精心策划、分工明确、结伙作案的犯罪团伙 。

经深入调查,警方发现雷某的犯罪生涯可追溯至2012年。当时,他虚构"某农牧饲料有限责任公司"业务员的身份,流窜于云南、贵州、重庆等地的大型批发市场,专门物色实力较强、拥有仓储能力的批发商实施诈骗 。2012年6月,该案主犯欧某灿、周某清被公安机关抓获,分别被判处10年、8年有期徒刑,而雷某却因证据不足侥幸逃脱,未被追究刑事责任 。2013年6月,雷某伙同杨某权等人在湖南怀化市再次作案,诈骗受害人唐某某50余万元 。

正是此次作案后发生的一个"意外",促使雷某的犯罪模式完成了关键"升级"。受害人唐某某发现被骗后,通过民事诉讼成功追回了30万元损失。这件事给雷某变相提示——他意识到,松散的个人作案模式存在巨大风险,一旦受害人通过民事途径追偿,极易"鸡飞蛋打" 。于是,雷某决定成立一个"正规"的公司,以公司名义实施诈骗。2014年12月25日,"四川蜀某饲料有限公司"注册成立,标志着雷某的犯罪活动完成了从"流窜作案"到"公司化、系统化运营"的蜕变,隐蔽性、欺诈性、危害性更甚 。

2025年8月10日,绵阳警方专案组在河北、重庆等多地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,成功抓获以雷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13人,查实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 。9月19日,雷某、杨某权、向某飞、薛某伟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 。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。

二、诈骗团伙的运作模式与特点

雷某团伙的诈骗模式呈现出"公司化、系统化"的显著特征,与传统个人诈骗相比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。该团伙专门到外省的大型批发市场内物色目标,专挑有经济实力但对饲料行业不熟悉的商户下手,如胡某这类经营干果但拥有仓库的批发商 。在接触受害人时,团伙成员会冒充多家知名饲料企业的"销售经理"或"股东",并声称四川蜀某饲料有限公司是这些大企业的"子公司",以此冒用正规企业的商业信誉为自己的空壳公司进行虚假背书 。

诈骗团伙的运作流程可分为四个关键阶段:

第一阶段是"吹嘘",通过互联网平台或线下走访吹嘘公司所谓饲料项目"技术优"、"销路广"、"投入少"、"利润高",吸引潜在受害人关注 。第二阶段是"引诱",通过报销往返路费、免费参观、热情接待等方式增强受害人信任,如胡某被邀请到饲料厂参观,还报销了往返机票,考察期间饲料厂员工都尊称他为"雷总",接待费用全由饲料厂承担 。第三阶段是"签约",在获得初步信任后,雷某顺势提出签署《产品购销合同》,口头承诺如果投资达到一定数额,公司会全权负责派遣技术员和销售员开发市场、负责售后,以此哄骗受害人加大投资力度 。第四阶段是"收割",当受害人支付大额资金后,犯罪团伙会以"扩大规模"、"抢占市场"等理由持续催促追加投资,直至其倾尽所有、再也无力支付任何款项。一旦确认无法榨取更多资金,团伙便会立即切断联系,携款消失 。

在实施诈骗过程中,犯罪团伙精心设计了"虚假繁荣"场景,通过收买养殖户制造虚假订单和销售假象。例如,雷某团伙将低价购进的劣质饲料高价卖给受害人,同时将这些饲料免费铺货给外省多地养殖户,并给他们支付每月1000-2000元的"场地费"。当受害人视察市场时,被收买的养殖户便按照指令,交口称赞饲料质量好并当场签订虚假"订单",制造出饲料供不应求的假象 。这种精心编排的场景极具欺骗性,让受害人误以为这是一个正规且有前景的商业合作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该团伙在诈骗过程中还会采用办讲座、免费发放饲料、吃饭等方式,骗取当地人的签字。这些签字被犯罪团伙作为"销售饲料的凭证" ,进一步增强骗局的合法性外观。此外,团伙还会利用"有限责任公司"作为隔离个人犯罪的"防火墙",让受害人难以追偿,也让公安机关在案件受理定性时面临更大障碍 。

三、受害人特征与诈骗目标选择策略

诈骗团伙的目标选择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策略性,主要针对以下几类人群实施精准诈骗:

首先,受害人多为外省商户,尤其是对饲料行业缺乏深入了解的批发商。例如,山西大同的胡某是经营干果批发生意多年的商户,拥有固定仓库但对饲料行业了解有限 。安徽滁州的张大爷经营豆芽制品,2020年6月被两名四川口音男子上门推销饲料代销业务,因不了解饲料市场而上当 。这些受害人虽然在各自领域有丰富经验,但对饲料行业知识有限,容易被"专业"宣传所迷惑。

其次,犯罪团伙特别关注具有仓储能力的商户 。雷某在物色胡某时,首先注意到他拥有一个500平方米、10余米高的仓库,这正是实施诈骗所需的关键条件 。通过承诺支付租金或场地费,诱骗受害人提供仓库作为"网点",既解决了产品存放问题,也为后续诈骗提供了便利条件 。

第三,受害人年龄多为中年以上,对高利润项目易感,但风险意识不足。例如,山西大同市浑源县蔡村镇的赵大爷是当地养殖户,被两名四川口音男子以"送免费饲料"和"支付场地费"为诱饵欺骗 。江西某果业公司诈骗案中,61岁的曾繁江也被类似手法欺骗 。

第四,受害人往往缺乏法律意识和合同审查能力。诈骗团伙利用受害人对商业合同的不熟悉,签订看似规范但实际存在陷阱的合同。例如,雷某团伙在签订《产品购销合同》时,口头承诺"公司会全权负责派遣技术员和销售员开发市场、负责售后",但这些承诺并未写入合同条款 。当受害人发现被骗后,往往误以为这是"商业投资失败"或"合同纠纷",选择通过民事诉讼解决,而非及时报警 。

此外,诈骗团伙还会利用受害人的从众心理和信任感。例如,通过收买当地部分农户作为"样板",让受害人看到"成功案例",增强信任 。湖南浏阳警方提供的案例显示,诈骗团伙还会故意给鸭苗大量投食、喂水、喂药,导致鸭苗死亡,以此造成农户违约,逃避回收责任 。

 四、诈骗手法的演变与升级

从雷某团伙的犯罪历程可以看出,其诈骗手法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、从个人到公司的明显演变,呈现出逐步升级的趋势:

2012年,雷某以虚构的"某农牧饲料有限责任公司"业务员身份,流窜于云南、贵州、重庆等地的大型批发市场,实施诈骗。这一阶段的诈骗手法较为简单,主要依靠个人伪装和口头承诺,诈骗金额相对较小 。

2013年,雷某伙同他人在湖南怀化市再次作案,诈骗金额增至50余万元 。这一阶段,团伙开始形成初步分工,但仍然以个人名义实施诈骗,缺乏系统性。

2014年是诈骗手法的关键升级点 。雷某因前次诈骗中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追回部分损失的经历,意识到个人作案模式存在风险。他决定成立"正规"公司,以公司名义实施诈骗,注册成立了"四川蜀某饲料有限公司" 。这一转变使诈骗行为更加隐蔽,更具欺骗性,也使得受害人追偿更加困难。

2014年后的诈骗手法呈现出以下特点:

1.专业化分工:团伙成员冒充不同角色,包括销售经理、股东、技术员等,各司其职,形成完整骗局 。

2.系统化运作:从物色目标、实地考察、签订合同到"收割"资金,每个环节都有明确流程和话术,形成标准化诈骗模式 。

3.场景化设计:精心设计的"公司参观"、"市场考察"、"虚假订单"等环节,营造出公司实力雄厚、产品供不应求的假象 。

4.合同陷阱:利用看似规范的合同作为"护身符",将诈骗行为伪装成正常商业合作。口头承诺与合同条款存在明显差异,为后期违约留下空间 。

5.有限责任屏障:通过注册有限责任公司,将个人责任转移至公司,即使公司破产,股东也无需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,为犯罪提供法律屏障 。

6.跨区域作案:团伙活动范围从早期的云南、贵州、重庆等地扩展到湖南、山西、安徽、河北等十余省市,受害人分散在全国各地,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 。

五、类似诈骗案例的共性特征


通过对绵阳饲料代理诈骗案与其他类似案件的对比分析,可以发现此类"订单农业"诈骗存在明显的共性特征

首先,诈骗主体多为虚构或空壳公司。湖南浏阳市张某某、胡某某等21人实施诈骗时,注册的公司几乎都是空壳公司,场地是临时租赁的 。江西某果业公司虽然有实体,但其生产销售的肥料是不合格产品,且以当地产的中草药边角料为原料,成本极低 。

其次,诈骗手段高度相似:利用"高额利润"为诱饵,承诺"零风险"或"高价回收",通过签订"合法"合同伪装成正常商业合作 。湖南佳云农业科技公司诈骗案中,公司承诺养大的家禽每市斤以18元到20多元不等的价格全部回收,诱骗农户购买高价鸭苗 。江西某果业公司则承诺购买肥料不仅不需要马上付钱,等脐橙成熟以后还会以每斤高出市场两毛钱左右的价格进行回购 。

第三,产品与服务严重不符。诈骗团伙往往提供劣质产品,但承诺后期服务。湖南佳云农业科技公司派来的"技术人员"实际上大都不懂技术,反而故意给鸭苗大量投食、喂水、喂药,导致鸭苗死亡,以此造成农户违约 。江西某果业公司销售的"多肽酶硒肥"虽然每公斤售价高达460元,但实际成本每公斤不足10元,且经专业机构鉴定,里面的微量元素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 。

第四,利用有限责任公司规避责任。诈骗团伙成立公司后,即使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追偿,也只能向公司追偿,而无法追究个人责任。雷某正是从2013年湖南怀化诈骗案中吸取教训,发现个人作案模式风险大,才决定成立公司实施诈骗 。

第五,跨区域、分散化作案。诈骗团伙往往流窜于不同省市,选择偏远地区的受害人,增加了案件侦破和受害人报案的难度 。绵阳警方在侦破过程中面临"定性突围难、溯源取证难、证据链闭合难"三大挑战,部分原因是受害人及关键证人分散于全国多个省份,且多数位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农村 。

六、防范饲料代理诈骗的实用建议

针对此类诈骗,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已于2023年11月在全国开展以"订单农业"为名设骗局坑农专项整治行动 。以下是为养殖户及相关从业者提供的防范建议:

1. 严格核查企业资质:在签订任何合作合同前,务必通过农业农村局、市场监管局官网或实地考察,确认企业是否具备生产许可证、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。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注册信息,确认其是否正常经营、有无行政处罚记录等 。

2.谨慎对待高额利润承诺:对"零风险高回报"、"高价回收"等承诺保持警惕。真正的商业合作需要双方共同承担风险,而非单方面承诺高回报 。如遇"量子科技"、"太空科技军转民"等高科技概念包装,更要提高警惕,这些往往是诈骗分子的常用话术 。

3.仔细审查合同条款:确保合同内容与口头承诺完全一致,避免模糊表述。特别注意以下几点:
  - 明确双方主体信息,包括姓名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  
  - 详细界定产品规格、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
  - 明确约定付款方式、时间节点及违约责任
  - 确认合作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及历史信誉  

4.小批量试用与产品检测:不要轻信"免费样品"或"试销"承诺,应先小批量试用产品,观察实际效果。对于饲料或肥料等产品,可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,确认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 。

5.分阶段投资与资金监管:避免一次性大额投入,应采用分期支付方式,并在每期支付前验证实际销售情况。如遇要求"预付全部货款"或"一次性支付高额代理费",应提高警惕 。

6.警惕异常宣传与承诺:对"国家补贴"、"政府支持项目"等宣传保持警惕,直接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核实项目真实性 。如河南省郑州市某公司诈骗案中,涉案公司打着"助力国家乡村振兴"、"农科院重点扶持项目"等旗号行骗,最终被警方识破 。

7.建立多方验证机制:在决定投资前,可咨询行业专家、同行或当地农业部门,了解市场真实情况和合作方信誉 。避免仅凭单方面宣传就做出投资决策。

8.保留完整交易证据:妥善保存合同、付款凭证、沟通记录等所有交易证据,以便在发现问题时及时维权 。

七、案件启示与行业防范措施

绵阳饲料代理诈骗案的成功侦破,为打击农业领域合同诈骗提供了宝贵经验。警方在侦办过程中,通过海量银行流水精准溯源,厘清资金流向;通过大量走访询问,获取关键证言证词;通过细致摸排侦查,掌握核心成员活动轨迹 。这种多维度、系统化的侦查方式,是突破"民刑界限模糊"、"证据链断裂"等难题的关键。

该案件也暴露出农业领域合同诈骗的一些深层次问题:一是诈骗手法日益专业化、公司化,使得普通农户难以识别;二是跨区域作案特点明显,受害人分散在全国各地,报案不及时导致证据链断裂;三是诈骗团伙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屏障,逃避个人责任,增加了追偿难度 。

针对这些问题,农业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加强协作,建立更有效的防范和打击机制。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的专项整治行动表明,此类诈骗已引起国家层面的重视 。未来,可考虑以下措施:

1. 加强农业领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,建立黑名单制度,及时向农户发布风险预警。

2. 开展面向农户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,提高其合同审查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。

3. 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,提高此类案件的侦破效率和追偿成功率。

4. 完善农业领域合同诈骗的定性标准,明确民刑界限,避免因定性模糊导致打击不力 。

对于养殖户而言,绵阳饲料代理诈骗案的侦破虽然令人欣慰,但更重要的是从中吸取教训,提高防范意识。在面对任何投资机会时,都应保持理性,不轻信"零风险高回报"的承诺,通过多方验证确认项目真实性,严格审查合同条款,保留完整交易证据,以防范可能的诈骗风险。




为食者造福,为养者谋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