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 年 3 月 2 日,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罗某经营的市场摊位依法检查时,当场查扣尚未出售的冷冻 “肥牛卷” 20 盒及 24 袋。经专业检测,这些标注为 “肥牛卷” 的产品中,未检出任何牛源性成分,反而检出鸭源性成分,证实其为以鸭充牛的假冒产品。经查实,在此期间,罗某销售该涉案假肥牛卷的金额共计 12 万余元,其中大部分流向大学餐厅,涉及众多学生的日常饮食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大学食堂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与切身利益,罗某明知鸭脯肉卷并非肥牛卷,却故意以假充真,将假冒产品销售至大学餐厅,销售金额达 12 万余元,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,且因涉及高校学生群体,需依法从严惩处。最终,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 10 万元。
典型案例解析
在该案中,不法分子罗某利用鸭肉价格低廉的特点,冒充价格更高的牛肉销售,尤其将目标锁定在大学食堂这一特殊场景。由于鸭肉外观、口感与牛肉存在明显差异,罗某通过添加牛油或牛肉调味料的方式仿制牛肉味道,还将鸭肉制成肉卷形态,掩盖肉品原形态,给大学食堂采购查验及学生食用时的鉴别带来极大困难。
大学食堂作为服务学生群体的重要场所,无论采用自营模式还是对外承包模式,都肩负着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的重要责任。此次案件暴露出,部分大学食堂在食材采购环节存在监管漏洞。因此,大学食堂必须强化食品安全意识,在食材采购过程中,严格筛选规范、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,建立完善的食材查验机制,对采购的肉类等食材进行源头追溯和品质核查,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材进入食堂,确保为学生提供安全、可靠的餐食。
根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 “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”。罗某销售伪劣假肥牛卷金额达 12 万余元,且销售对象涉及大学食堂,影响广泛。鉴于其到案后认罪认罚,法院在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的同时,追缴违法所得并处以 10 万元罚金,既符合法律规定,也通过刑罚手段严厉打击了危害高校学生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,起到了震慑不法分子、守护校园食品安全的作用。
为食者造福,为养者谋利